婚前财产公证的疑问。。。
问题简述:
我要结婚了,可我男朋友提出要婚前财产公证,要我去办理,可我有些问题不明白,请教大家~
<br>1-我婚前独立购买了房屋车辆及车位,还有相当的银行存款和股票,没有债务,这些都要写到和约里么?是否要到各相关部门出示证明呢?
<br>2-我男朋友买的房屋还在贷款还款中,公证一定是属于他的婚前财物,但婚后还是要用共同收入来支出的,这一点上怎么算呢?
<br>3-我朋友是离异的,孩子15岁混血外籍一直生活在国外,他有权利在婚后把他收入的50%划出我们的共同财产,而做为女儿的基金独自储备么?
<br>4-婚前财产公证有没有什么陷阱要预防呢?
<br>5-婚前公证要到什么部门去办理?带什么材料?一般需要多长时间?(北京地区的)
<br>请专家指点,谢谢大家了
论坛网友回答:
婚前财产公证是很时髦的事情,可以理解,只要两个人都同意可以办理。看你自己叙述的情况,好象老公的情况不如你哟!!可能是出于男人的自尊提出这样的要求,这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,具体怎么办理,可以咨询一下公证处的人,应该不是困难的事情,到那儿以后,你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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